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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井事故车回收,出价包您满意

2024-04-16 03:18:01 2986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延缓报废申报材料

(一)填写《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表》;

(二)行驶证正、副本(复印件);

(三)机动车性能检测机构技术检验合格证明;

(四)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。

(五)对于吊车、消防车、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,延长使用年限3年(含3年)以上,须按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经省汽更新办或省辖市汽更办审核批准。

被浏览过 3752053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深圳市粤车汇旧车回收有限公司(ID:11135106) 技术支持:李春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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